铜仁职业教育集团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铜仁职业教育集团是在铜仁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必威牵头,区域内中高职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按照市场导向、利益共享、合作互赢的原则,共同组建的非独立法人、非营利性的政行校企职业教育联合体。本着规范职教集团运行、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特制定职教集团准入和退出机制,内容如下。
第二章 合作原则
第二条 充分利用集团内成员单位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深度合作,共同构建产学研用的创新体系,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合作关系,形成平等、协作、创新、共赢的局面。
第三章 集团准入
第三条 集团由成员单位组成,区域内中高职院校、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等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参加。
第四条 申请加入集团的条件
1.有加入集团的意愿;
2.拥护集团章程;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好的声誉,并愿意履行章程规定的相关义务。
第五条 申请加入集团的程序
申请加入集团的成员单位,提交加入集团的申请表,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方可吸收为正式成员。
第六条 具备产学研用合作条件的组织机构应履行以下三点方可准入合作。
1.认同集团的价值目标和中长期计划,具备能够为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贡献力量的意识,并愿意采取相应行动。
2.能够充分利用自身的人才、技术、资金、资源等条件,与集团内相关单位优势互补,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建立校内外实训基地、合作教研教改等方面提供支持。视组织的行业性质不同,具体支持方式可有差异。
3.在合作共赢、互利互惠的理念引导下,接受职教集团有关教学的计划安排,与集团内其他成员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不得无故拒绝集团提出的会议、考察等交流活动。
第四章 集团成员单位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集团成员单位享有的权利
1.依照章程享有规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章程的修改,集团发展规划、合作方针、目标任务等重大问题有提出意见、建议和参与讨论的权利,对集团的工作有监督权;
3.拥有参与集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以及集团内各种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先使用权;
4.拥有优先享有信息交流、教学咨询、科研成果转让、实验实习设施及实习基地使用的权利;
5.集团内企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招聘、录用集团内院校毕业生的权利;
6.拥有申办集团年会的权利;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集团成员单位承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章程及成员单位间签订的各种协议;
2.参加理事会议及集团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集团理事会决议,为集团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3.向集团通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完成集团交办的工作任务;
4.企业成员单位有义务按照实习协议接纳院校学生实习、实训任务;选派技术骨干参与集团内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及时提供毕业生的需求信息,提供人才需求计划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5.院校成员单位有义务根据企业人才需求,在符合教育教学政策和人才培养规律的前提下,优先培养企业需要的相应人才,并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技术服务等;
6.行业组织成员单位有义务发挥信息平台优势,为集团办学提供理论指导、咨询分析,为企业提供人才供需信息,为学校提供就业信息;
7.树立集团良好形象,团结协作,保守集团及成员单位的秘密,自觉维护集团的信誉与合法权益;
第五章 退出机制
第九条 成员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对职教集团的责任和义务时,该单位可以提出申请退出职教集团。退出的情况包括:
1.原成员单位合并或撤销,不以法人形式单独存在;合并或新成立的组织结构希望加入职教集团的,按集团章程规定程序提出申请。
2.成员单位因为领导人员变更、组织财务状况变更等重大事项影响,不再认同或继续参与职教集团活动的。
3.成员单位在教育教学或经营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成员单位长期不参与职教集团活动或做出有损职教集团整体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 集团成员单位退出集团时,应提前三个月向集团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经集团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退出集团。
第十一条 集团成员单位如违反本章程,损害集团声誉和利益,情节严重且劝告无效的,由集团理事会表决通过后责令其退出或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 集团成员单位推荐一名代表担任理事,理事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集团的会议及有关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铜仁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负责解释。
-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铜仁职业教育集团入会申请表
附件.
铜仁职业教育集团入会申请表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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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行业 □协会 □企业 □高职院校 □中职院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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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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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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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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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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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请另附页,文字不少于500字,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行业性许可证件以及2张单位照片,以便集团统一制作宣传资料和在网站等媒体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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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加入意向: 我单位愿加入铜仁职业教育集团,并推荐本单位 同志(现任职务: )作为铜仁职业教育集团理事,同时派 同志(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作为集团工作的日常联系员。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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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职业教育集团审核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存一份,一份存职教集团秘书处备案。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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